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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常州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向好
发布日期: 2021-02-26  来源:国调队   浏览次数: 【字号:
 

2020年,常州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就业民生保障有力,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向好,增速逐季提升,收入格局保持稳定,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一、常州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一)居民收入稳定向好。2020年,常州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32364.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增速较城镇居民高2.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1.87,首次跌破1.9

(二)增速逐季提升。在税收优惠、租金减免、旅游消费券等富民政策助推下,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逐季回升。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出现负增长后,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分别达到2.5%4.8%,直至全年增速超6.0%

(三)收入格局保持稳定。具体分项来看,收入格局基本保持稳定,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仍是支撑农村居民增收的主导力量。2020年常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9756.3元,同比增长6.0%,所占比重为61.0%,为四大项收入之首,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9.2%;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014.1元,同比增长3.2%,占可支配收入21.7%,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1.5%;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680.3元,同比增长15.5%,增速在四大项收入中最快,占可支配收入2.1%,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9%;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913.2元,同比增长10.3%,占可支配收入15.2%,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4.4%

二、多重因素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

(一)稳定就业,工资性收入稳中有增。常州市出台《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等23条政策措施,并配套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失业补助金等政策的操作办法,为做好我市稳就业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主要培训对象为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全年共投入资金184.2万元。

(二)农业生产稳定,农民经营性收入平稳增长。一是粮食丰产丰收。全市夏粮种植面积47.87万亩,同比减15%,秋粮种植面积101.90万亩,同比增长16.90%。总产58.21万吨,同比增长12.37%。二是蔬菜、果蔬面积稳步增长。全市果树面积18.33万亩,同比增0.23万亩,其中时令鲜果种植面积12.34万亩,与去年持平。三是渔业生产态势良好。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44万亩左右,1-9月份水产品产量11.4万吨。其中,池塘养殖水产品产量增幅较大。

(三)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民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2020年常州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率达99.2%,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农民股份分红达5亿元。一是农村承包土地分置改革的持续推进,截止11月底,常州市产权交易总额达15.91亿元,累计进场交易的承包土地经营权4.97万亩,成交金额1.93亿元,交易面积与成交金额分别比2019年同期的增52.2%40.8%;二是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在重点保障主要种植(养殖)业保险前提下,拨付中央、省、市保费补贴资金共计5118万元。疫情期间共计为2.58万个(户)农业经营主体减免保费1078.8万元。

(四)民生兜底发力,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一是发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贴。按照生猪每头6.3元,蛋禽每羽0.45元,水禽每羽0.9元,肉禽每羽0.3元,奶牛每头6元,羊每只2.1元标准,对全市所有畜禽养殖户共计发放补贴525.62万元。二是发放稻谷补贴,针对全市2843户稻谷实际生产者共计发放6221万元稻谷补贴;三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全年共计方法补贴1408万元。四是发放耕地轮作休耕补贴,全年针对26866户农户共计发放补贴1500万元。五是赔付合理农保诉求,全年共计赔付8000万元。

三、促进农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稳定就业。当前就业压力犹存,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紧紧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强化技能培训,积极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农民工有序求职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二)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运用失业保险等资金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积极帮扶中小微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资源互补融通发展。

(三)加强对农村产业融合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支持。加大与农村产业融合相关的关键性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如电商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技术培训、网店设计制作、网络通信服务等配套服务体系。鼓励农村产业融合领域的商会、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在协同创新、行业培训方面发挥作用。

(四)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政策体系,推动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推动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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