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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回暖 生活消费有序复苏
发布日期: 2021-08-24  来源:国调队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常州市经济恢复持续向好,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有序复苏,但后续增收压力依然存在、消费潜力有待激发等问题,仍需进一步关注。

一、四大项收入增速持续向好发展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势良好。2021年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7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19元,同比增长12.9%,对比2019年同期,两年平均增长7.1%。绝对值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984元,同比增速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

(二)财产净收入增速领跑四大项。2021年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305元,同比增长22.2%,比2019年上半年增长29.1%,两年平均增长13.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9.9%,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7%。今年上半年疫情影响消退,房屋出租率上升,房租收入显著提高;此外,随着居民财产增多和投资理财意识增强,投资渠道拓宽,居民理财能力日益增强,居民的利息、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投资等各类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为财产净收入的增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经营净收入增长迅速。2021年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567元,同比增长20.3%,比2019年上半年增长12.2%,两年平均增长5.9%,占可支配收入比重13.6%,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0.2%。一方面,去年上半年受疫情冲击经营净收入出现负增长,同期基数相对较低。另一方面,经营净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一是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增长迅速,二是“放管服”改革的纵深推进,民间投资活力不断激发,1-6月,全市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5.8%

(四)工资性收入仍是增收主要动力。2021年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462元,同比增长9.6%,比2019年上半年增长10.8%,两年平均增长5.3%,占可支配收入比重61.6%,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6.8%。今年以来,常州经济有序恢复,城镇居民的务工时间已恢复正常。由于去年同期企业受疫情压迫,今年反弹明显,居民收入也水涨船高,员工信心得到振奋,企业态势得到良好发展,为居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五)转移净收入增速保持稳定。2021年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141元,同比增长14.7%,比2019年同期增长25.1%,两年平均增长11.9%,占可支配收入比重15.4%,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7.3%。主要得益于经济逐步复苏,各行业就业机会繁多,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另外,各类惠民政策落地,推动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一是常州调整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6月共计增发养老金5.49亿元,惠及全市69.54万退休人员;二是调整市本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常州市本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9元。

二、生活消费支出恢复增长

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恢复增长,一方面是疫情防控有效,居民的交通出行、外出就餐、境内旅游、文娱活动等限制逐渐放开;另一方面是去年同期在疫情影响下,消费明显下降,上年基础较低。

(一)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恢复性增长。调查数据显示:上半年常州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472元,同比增长22.3%,比2019年上半年增长17.2%,两年平均增长8.3%。分消费类别看,八大类消费均实现同比增长。

(二)居民消费呈现三热点。随着上半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居民生活逐步恢复正常,与去年同期相比,居民消费热点发生改变。

一是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回暖迅速。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复课,以及周边休闲游市场回暖,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2433元,同比增长54.1%,比2019年上半年增长18.0%,两年平均增长8.6%

二是服务性消费支出大幅反弹。随着居民餐饮、交通、旅游、住宿等服务逐步恢复正常,网络购物、直播卖货等新型消费迅速发展,服务性消费支出较去年同期较大幅度增长。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类支出546元,同比增长56.4%,较2019年上半年增长16.0% ,两年平均增长7.7%

三是恩格尔系数降低。今年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食品烟酒类支出6379元,同比增长20.9%,两年平均增长11.9%。由于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情况好转,服务性等发展型消费得到逐步恢复,恩格尔系数(食品烟酒类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较去年同期降低0.3个百分点。

三、当前需关注的问题

(一)收入增速仍未恢复。2021年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9年增长14.6%,两年平均增长7.1%。两年平均增速较2019年上半年慢0.7个百分点,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还未恢复到疫情前的增长状态。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各类营业收入增长仍处于爬坡阶段,居民收入的增长压力较大。

(二)消费潜力仍待激发。2021年上半年全省居民消费支出比2019年增长17.2%,两年平均增长8.3%。对比疫情发生前的城镇居民在上半年的消费增速来看(20179.3%20189.2%20197.5%),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全面推进、消费回补政策持续发力等一系列有力因素支撑下,消费持续恢复,但居民消费仅恢复到疫情之前的水平,增长依旧较慢,消费潜力仍待激发。

四、促进居民增收、激发消费潜力的几点建议

(一)拓宽就业途径,积极促进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不断创造就业机会,拓宽就业渠道,才能积极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一是引导待业人群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先就业再择业,便于获得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缓解重点人群就业压力;二是进一步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特别要解决低收入家庭就业问题,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吸纳本地居民就业能力,全方位扩大就业,为工资性收入增长注入动力。

(二)多方合力,助推居民收入提升。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减税、降费、免息等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服务效能;二是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支持社会人才创业,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使民营经济成为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三是加大合法理财宣传,让居民把资金投入到更多的理财产品中,积极引导居民盘活手中闲置资产、资金,提高居民理财能力;四是要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将已有的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各项社保水平。

(三)改善消费新环境,激发消费潜力。一是认真落实提振消费各项政策,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提高城镇居民消费热情;二是找准居民消费需求,进一步优化教育文娱、汽车、旅游市场供给,开展专项促销活动,促进居民更高层次的消费需求得到满足、潜力得到释放;三是不断提升消费市场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做好对日常消费品的价格监测,加大对消费环境的治理,促进消费全面升级,激发经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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