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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队“四个明确”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17-02-28

近日,常州队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法制工作和2017年全省调查工作要点等相关通知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以“四个明确”为切入点,未雨绸缪,制定全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一是明确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由各相关专业拟定检查企业名单,综合处审核各专业提交的检查企业名单,并最终确定全年检查对象。确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时间为6月上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在此之前,在队内开展一次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是明确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原始数据报送网络是否完善,有无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设置情况,统计数据质量,报表报送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对各专业关键数据、重要数据、节点数据、异动数据开展核查。

三是明确执法检查的方式。听取被检查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方法制度执行情况,了解当前企业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看各类统计基础资料,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核对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合理;询问调查对象上报指标的计算方法和统计范围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四是明确要提高执法检查的规范性。要求执法检查人员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事先拟定的执法检查方案组织,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并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过程中的痕迹化管理

 

主办单位: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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