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校园欺凌”,常州六成家长主张14岁以下未成年承担法律责任 |
发布日期:2017-03-13 |
根除“校园欺凌”产生土壤,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常州队调查资料显示(多选):从学校方面看,受访者建议“学校加大上学期间管控”、“重视学生心理指导”、“学校严厉处罚施暴学生”、“多组织集体活动,加强学生间交流沟通”等占比为70%.57.3%、49.3%、39.3%。从家长方面看,受访者建议“家长要培养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占比为55.3%。从社会方面看,成立防止“校园欺凌”的公益组织、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法制宣传力度等占比依次为41.3%、20.7%、19.3%。 面对“校园欺凌”,受访家长认为法律手段要跟上。调查资料显示:60%的受访者赞成废除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40%的不赞成。 |
主办单位: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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