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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常州城镇常住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发布日期:2014-06-11

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和江苏省统计局反馈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811.6元,同比增长9.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164元,同比增长8%

一、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811.6元,比上年增长9.3%。从收入结构来看,四大类收入全面增长,收入来源渠道进一步拓宽,经营净收入以10.3%的增速位列居民四大类收入之首。

(一)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469.9元,同比增长9.1%,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3.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8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长主要得益于政策性的加薪和春节前发放奖金、补发工资等。

(二)经营净收入增速最快。在大力扶持小微企业的大背景下,自主创业人员规模日益壮大,经营效益不断提升。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822.1元,同比增长10.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15.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

(三)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目前城镇居民理财意识持续增强,稳健的金融产品日益受到欢迎。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989.2元,同比增长9.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

(四)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以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继续上调为代表的各种社会保障措施逐步实施,城镇常住居民转移净收入得以稳步增长。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530.5元,同比增长9.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

二、消费支出增速较缓

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16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从居民消费构成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全面增长,但总体增速较缓,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三项增长较快,衣着和居住两项增长较慢。

(一)食品烟酒消费占比较大。在烟酒价格高、消费量大和食品价格上涨共同作用下,提升了本类消费在生活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1968.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8%,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1.9%

(二)衣着品牌消费小幅增长。常州城镇常住居民购买服装从大型百货商场逐步转战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呈现消费量多但消费金额增幅不高的特点。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衣着支出545.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8%

(三)居住消费支出增长。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常州商品房价格维持平稳格局,但租房价格却有所上升,直接导致居住消费增加。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159.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8.8%

(四)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有所增长。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32.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4%

(五)交通通信支出增速较快。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的汽车拥有量逐渐增加直接带动交通通信支出上升。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027.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6.7%

(六)教育文化娱乐类消费快速增长。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常州市居民越来越重视精神文化生活,教育文化娱乐应势上升。一季度,常州市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546.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2%,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9%

(七)医疗保健支出稳步增长。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为420.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8%,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为6.8%

(八)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增长平稳。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消费水平日益提高,金银珠宝饰品、高档化妆品、美容美发等服务消费越来越多。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63.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8%,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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