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农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的势头,前三季度,人均现金收入为1122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29元,同比增长12.3%,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0%。
农民收入增长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工资性收入增长稳定,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41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79元,同比增长17.0%,占现金收入的比重为66.1%,其中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为848元,增长21.6%;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为5517元,增长14.8%;外出从业得到收入为1045元,增长25.6%。二是财产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惠农政策项目的增加和各项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使我市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势良好,前三季度,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872元,同比增长21.8%;人均转移性收入为877元,同比增长28.8%。
(调查队农业处: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