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源头数据的准确性,确保价格指数变动幅度与我市工业经济的发展趋势相吻合。近日,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对部分样本单位进行统计监审。
按照统计执法程序,我们重点核查了企业今年1-6月份上报的价格统计资料与财务报表的数据是否相符以及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并通过与企业财务主管、统计人员询问交谈,重点了解企业价格的采集方法是否遵循“同质可比”、“把握走势”、“时点价格”三个原则;上报的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经主管部门审核认可;企业统计人员是否具备统计上岗证、接受该项工作是否履行正常的交接手续等内容。
从监审总体情况来看,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上报的数据资料基本符合价格统计的规范化操作要求,但也发现一些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相关业务指导,并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督促企业及时参加统计上岗证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