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常州市调查队对市区300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1-4月份我市市区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9641元,同比增长9.4%,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813元,同比增长9.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2%;居民人均家庭总支出7781元,同比增长15%,其中人均消费性支出5474元,同比增长8.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9%。
从构成看,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势强劲,人均达194元,同比增长105.7%,增幅在四大类收入中居首位;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人均收入达2393元,同比增长23.3%,其中人均养老金收入1795元,同比增长27.1%。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前四个月人均累计收入6347元,同比增长7.6%,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65.8%。受金融危机、经济下调等因素的影响,居民经营性收入有所下滑,1-4月人均收入为707元,同比下降19.9%,下降幅度比前三个月缩小11个百分点。
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五升三降”的格局。受国家鼓励小排量汽车消费政策的影响,家用汽车成为我市城市居民的消费热点,接受调查的300户居民家庭前4个月共购置家用汽车6辆,同比增长5.1倍,由此拉动人均交通通讯消费支出增长78.1%,增幅居八大类消费支出之首。除此以外,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其它商品与服务类支出同比增幅均超过10%,人均分别支出680元、341元和293元,增幅分别为14.3%、11.6%和25.6%;食品消费人均支出1919元,同比增长4.9%。居住、医疗保健和衣着三类消费支出有所下降,人均支出分别为236元、319元和573元,同比分别下降36.3%、35.6%和5.3%。
(撰稿人:常韵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