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长三角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16城市人均消费支出17093元,比上年增长9%,增幅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上海城镇居民消费能力较高,已连续多年稳居长三角首位,全年人均消费支出23200元,比上年增长10.5%,增幅较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浙江7市和江苏8市居民人均分别消费支出17938元和15590元,比上年增长9.2%和8.6%,浙江增幅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而江苏增幅较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这直接导致江苏和浙江的差距有所扩大,比上年增加了278元。
分城市看,杭州、台州和宁波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达20219元、19626元和19420元,分列长三角城市第2至4位;支出增长列前3位的是台州、湖州和南京,增幅分别为12.3%、11.3%和11.1%。
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24元,在长三角16城市中列第8位,位次与上年持平;比上年增长7.3%,增幅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在长三角城市中列第12位,位次比上年提升1位。
(调查队住户处:周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