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成品油、基础原材料等商品价格上涨的影响,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仍维持在高位,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5%,涨幅与上月持平。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七涨一降”,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2.1%,居住类价格上涨7.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3.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2.5%,烟酒类价格上涨2.0%,衣着类价格上涨1.9%,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2.1%。
4月份主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一是部分食品价格小幅上扬。鲜果价格持续上涨,较上月上涨2.8%;受面粉价格上涨影响,饼干价格较上月上涨8.0%。二是成品油价格再次上调。4月份国家再次上调成品油价格,其中汽油价格较上月上涨3.2%,柴油价格较上月上涨2.9%。三是建筑装潢材料明显上涨。受原材料上涨、物流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建筑装潢材料价格明显上涨,与上月相比,木材价格上涨4.1%、水泥价格上涨3.1%、厨卫设备上涨4.5%。
(调查队价格处:范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