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近期开展的“百村万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受访的264户农村低收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中,仅有91户家庭是有劳动力能力户,占34.5%;共有劳动力179人,占全部家庭人口总数的34.4%。
从264户低收入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来看,“因残丧失劳动力”和“缺少劳动力”致贫的家庭分别有104户和 78户,合计占到68.9%;其次是“因大病或慢性病”致贫,占23.5%;导致贫困的其他原因还包括“缺少生产资金”、“上学”、“缺少耕地”等。
(调查队综合处:陆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