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调查队系统人员的统计法制业务水平和全员执法意识,认真贯彻江苏调查总队法制工作会议精神,5月29日,常州调查队对本队和武进及溧阳调查队有关人员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法律文书运用业务培训。会后还组织了统计执法检查证的换证考试。
常州调查队队长金建国在培训会议上指出,做好统计法制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要结合调查队当前工作的特点开展统计法制工作。他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采取嵌入式把法制宣传和统计业务有效结合,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大型普查及执法检查等的各个环节中去;二是要规范自主开展的各类调查,严把审批关,依法开展调查;三是要做好经常性调查工作,加大对源头数据的质量把关,打牢统计基础,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四是要针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统计执法方式,拓展执法领域,努力提高统计执法的综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