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4838元,比上年增加2201元,增长17.4%,这是自2004年以来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第八年超过10%。其中,工资性收入9770元,比上年增长16.1%,占纯收入比重为65.8%;家庭经营纯收入3168元,比上年增长10.6%,占纯收入比重为21.4%;财产性纯收入829元,比上年增长19.1%,占纯收入比重为5.6%;转移性纯收入1071元,比上年增长19.1%,占纯收入比重为7.2%。
(调查队农村处: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