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实施法定调查行为,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以及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队系统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办法》,近日,常州队制定了《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法定调查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规范》。
本规范不仅要求调查队在日常开展国家和省相关法定调查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而且就告知程序、告知法律文书等细节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确保调查对象了解开展法定调查的目的、方式、要求,掌握正确的填报方法,明确按时、如实地报送统计资料是每个调查对象应尽的义务,和不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须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