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常州市城乡居民收入在较快增长的背景下,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收入结构不断改善优化。农村常住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农村常住居民转移净收入、城镇常住居民的经营净收入、城镇常住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上升,城镇常住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与农村常住居民的经营净收入比重下降。
常州队调查资料显示,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0年的70.6%下降到2015年的61.8%,与此对应的经营净收入比重由2010年的9.7%快速上升到2015年的14.3%,说明城镇常住居民收入来源不再单一靠工资性收入,而是越来越多地通过自主创业获得经营收入。农村常住居民经营净收入由2010年的31.1%下降到2015年的23.2%,与此相应的工资性收入由2010年的57.4%上升到2015年的60.4%,说明在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常住居民就业从农业生产经营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中去,收入来源转变为以务工收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