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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前三季度常州农村常住居民收支情况简析
发布日期: 2016-11-28  来源:国调队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常州市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有力促进了农村常住居民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常州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51元,同比增长8.7%,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0.6个百分点。

一、农村常住居民收入主要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但仍是增收的首要因素。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0972元,增长8.9%,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回落0.2个百分点,增速放缓但仍具活力,拉动收入增长5.4个百分点,占收入比重为62.6%,是农村常住居民增收的首要因素。

农村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主要源于:一是企业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受企业生产成本和经营效益等因素制约,工资水平有所增加但增幅收窄;二是农村劳动力在转移就业过程中自身文化素质与技能偏低,与新增就业的岗位要求存在不少差距。

(二)经营净收入增速偏低,增长潜力有待挖掘。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021元,增长8.2%,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回落1.0个百分点,拉动收入增长1.9个百分点,占收入的比重为21.3%。全常州市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年初预算安排达到3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常州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5.39亿元,比上年增长2.6%。主要举措包括:一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7000余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和农村小型公益设施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整合资金8000余万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发展“互联网+”农业。三是强化政策落实,稳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省级分配给常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40万元,其中溧阳市1373万元,金坛区1266万元,武进区830万元,新北区571万元。

(三)财产净收入增速明显回落,但增长空间依旧存在。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363元,增长6.9%,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回落3.9个百分点,拉动收入增长0.1个百分点,占收入比重为1.6%。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租房收入、股息红利收入以及利息收入成为增收的重要来源。今年以来,常州市一方面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省、市、辖市区、镇四级联动农村产权交易常州市场体系。另一方面支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扶持力度,创新“三农”融资渠道和模式,提高农业专业化整体服务能力。

(四)转移净收入增速趋缓,但不失为收入增长新亮点。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595元,增长8.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回落0.7个百分点,拉动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占收入比重为14.5%。一是做好农业补贴工作。全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149.8万亩,涉及农户41.8万户,补贴资金17228.4万元,补贴标准为每亩115元,所有补贴资金全部通过农户“一折通”存折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了补贴资金安全。二是公布2016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1671日起,调整常州城乡低保标准。溧阳市、金坛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59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670元。武进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62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730元。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67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730元。

二、农村常住居民消费的主要特征

前三季度常州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776元,同比增长9.4%,八大类消费增速快慢不一,呈现“四快四慢”格局,增幅最快与最慢相差8.5个百分点。“四快”分别为: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469元,同比增长14.5%;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264元,同比增长13.0%;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580元,同比增长12.5%;人均医疗保健支出981元,同比增长10.6%;“四慢”分别是: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702元,同比增长6.0%;人均衣着支出828元,同比增长6.7%;人均居住支出2417元,同比增长7.1%;人均食品烟酒支出3535元,同比增长8.7%

三、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一)依发展保障事业之手,激发农民消费意愿。加大抗灾防护方面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抵御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减少农民生产损失。加快城乡社会保障接轨融合,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增加农民生存安全感,让存在银行里的钱流出来,激发农民新型消费意愿。

(二)引技能培训之泉,助力农民跟上时代的步伐。通过农业的科技化、信息化方面的专项培训指导,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一是加强农村科技化方面的培训,提高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能农业等领域的科技化水平知识的普及;二是推动农村信息化技能培训,实施“互联网+农业”,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着力解决一些地方出现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加强农产品竞争力。

(三)借美丽乡村建设之力,促进农民经营收入持续增长。随着人们对观光旅游、农耕体验等需求的日益增加,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利用、乡村休闲旅游、民宿经济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美丽产业,是新农村建设的亮点所在。若能在乡村旅游开发上精准定位、精准营销、精准供给,建设一批具有生产、观赏、体验、游乐功能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生态农庄、农家乐园,进一步把握游客心态从“先游后宿”向“先宿再游”变化的特点,搭建平台,努力吸引民间投资,着力形成富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民宿网、民宿群,推动农民经营收入有力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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