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调查队数据显示,2016年常州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67元,同比增长12.2%,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高于城镇5.4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增幅齐头并进,除食品烟酒外,其他七大类消费增幅均超过10%。
2016年常州农村居民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660元,同比增长15.2%,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4.8%,拉动消费支出增长0.6个百分点;人均居住消费3325元,同比增长15%,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24.1%,拉动消费支出增长2.9个百分点;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028元,同比增长13.7%,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6.9%,拉动消费支出增长0.8个百分点;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843元,同比增长13.6%,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12.2%,拉动消费支出增长1.5个百分点;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380元,同比增长13.2%,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8.9%,拉动消费支出增长1.1个百分点;人均衣着支出1225元,同比增长12.6%,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7.6%,拉动消费支出增长0.9个百分点;人均交通通信支出2003元,同比增长12.0%,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11.9%,拉动消费支出增长1.5个百分点;人均食品烟酒支出5102元,同比增长9.1%,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23.5%,拉动消费支出增长2.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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