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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政策因素助力一季度常州居民增收
发布日期: 2017-05-12  来源:国调队   浏览次数: 【字号:
 

2017年以来,常州市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紧紧依靠全市人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在民生建设上,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大力度促进就业创业发展,更实举措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城乡居民增收成效显著。

一是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7年一季度,常州市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9542元,同比增加718元,增长8.1%,农村增速高于城镇0.3个百分点。常州市制定出台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以及配套的认定管理办法,加快探索和构建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体系,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建档立卡工作,以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开展制度化教育培训。2017年以来全市培育认定农民培训实训基地10家左右,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以上。

二是培优培强农业龙头企业。一季度,常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5420元,同比增长7.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8%。一方面抓“强龙”培育,选择10家左右上规模、有发展潜能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实施有针对性地精准扶持,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打造一批旗舰型加工龙头企业,2017年新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另一方面抓“强基”提升,继续开展“双十佳”创建工作,年内新发展“联农惠农”龙头企业和“一村一品”示范点各10个。同时,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地方性年度考核补贴标准。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439元,同比增长8.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3.9%,是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2017年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发放2016年度地方性年度考核补贴,标准比去年同期有所提高。

四是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一季度常州市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709元,同比增长10.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850元,增长7.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440元,增长8.7%20171月起,常州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市本级和武进区两统筹区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至230元。本次基础养老金调整惠及两统筹区近26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及原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人员。溧阳市、金坛区也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这是常州市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连续第8年调整基础养老金。

五是发放“两节”困难群众生活补助。2016年年底至2017年年初省、市两级财政共投入经费896万元,用于“两节”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其中,省财政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三无老人、孤儿五类人群发放节日补助人均100元;市财政对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1500,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300元。据统计,本次“两节”困难群众节日补助受益人数超过5万人。一季度,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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