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调查队资料显示,常州市一季度全体居民在各类经济单位劳动得到的人均工资性收入为8710元,同比增长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收入10146元,同比增长7.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收入5903元,同比增长8.9%。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分别达到58.8%和62.1%。
工资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构成中仍是最重要部分,全体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达62%,是拉动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长,来源于稳定的就业状况:截至2018年3月,常州市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85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868人,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216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82%;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670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