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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居民收入简析
发布日期: 2018-05-25  来源:国调队   浏览次数: 【字号:
 

在市委、市政府富民政策的正确引领下,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家庭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18年一季度,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965.3 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02.9元,增长8.1%

一、居民收入增长基本情况

(一)城镇居民收入全面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0145.9元,同比增加707.1元,增长7.5%。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分别为2018.3元和1370.3元,同比增长均为9.1%。经营净收入增长速度较快,为2430.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2.6元,增长9.6%

(二)城镇居民收入绝对值列全省第四。在全省13个城市中,常州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排位靠前,位列全省第四,仅次于苏州、南京、无锡,位次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影响居民收入基本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仍然是主要部分。一季度常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工资性收入占比达63.5%,增幅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量的58.8%,是拉动常州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自2017年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常州市辖区、县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增长6.8%7.5%。同时,截至20183月,常州市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85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868人,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2169人。

(二)转移净收入是常州市居民收入的另一增长点。这主要得益于:一是调整基础养老金。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惠及两统筹区近26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及原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人员;二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0%75%以上。

(三)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常州财政不断加大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加大金融对创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微创业者创业致富支持力度,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扩大到1亿元。将现行适用于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吸纳就业贴息贷款政策调整为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城镇居民投入到自主经营的行列中来的热情逐步被激发,收益稳步增长。

三、问题与建议

(一)虽然常州市在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标准、基础养老金等制度方面不断完善,标准不断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但是随着物价指数不断上涨,低收入居民依旧面临大病、购房等方面处于囊中羞涩的状态。

建议继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呵护城市贫困居民生存的救济制度,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经济杠杆,可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和贫富悬殊问题。

(二)部分困难家庭存在劳动力素质不高、收入较偏低、家庭负担较重等问题。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低,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比重较低,因此劳动报酬也相对比较低。

建议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需要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强化政、校、企三方合作,精准定位企业需求,加快职业技术学校等中等教育校园的技能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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