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庭四项可支配收入呈现全面增长态势,工资性收入对居民家庭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其中:工资性收入15733.4元,同比增加1175.8元,增长8.1%,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2%;经营净收入3945.1元,同比增加290元,增长7.9%,贡献率为15.3%;财产净收入1899.4元,同比增加155.2元,增长8.9%,贡献率为8.2%;转移净收入3421.7元,同比增加275.3元,增长8.7%,贡献率为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