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常州市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各项工作,大力推行各项惠民政策,切实提高居民收入的“获得感”。常州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常州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5933.3元,同比增幅为8.5%。
2018年常州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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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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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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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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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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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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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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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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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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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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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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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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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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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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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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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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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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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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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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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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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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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移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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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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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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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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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常州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5933.3元,同比增长8.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999.9元,同比增长8.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13.6元,同比增长8.4%。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863.1元,同比增长7.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350.5元,同比增长6.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115.8元,同比增长7.1%。
二、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居民家庭四项收入呈现全面增长态势,工资性收入对居民家庭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2018年全体居民工资性收入28594.2元,同比增长8.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2.3%,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1.1%。
2018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富民增收工作。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就业态势稳中向好,我市围绕建设“就业创业先行区”,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协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2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4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697人。最低工资标准也进一步调整,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890元/月上调到2020元/月,增加130元,增长6.88%;金坛区、溧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720元/月上调到1830元/月,增加110元,增长6.40%。
三、经营净收入人均超七千元
2018年,常州市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032.6元,同比增长8.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3%,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3%。经营净收入已成为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农业结构调整量质并举,主要农产品生产平稳,粮食丰产丰收。二是创业带动就业更显成效。深化“互联网+创业培训”项目,举办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班,探索实施“互联网+实体”创业培训,促进电商与传统产业融合。开展创业政策宣传进园区、进高校、进村居“三进”服务。全市全年开展创业培训1.74万人,扶持创业1.87万人,带动就业8.08万人。
四、财产净收入增长速度明显
2018年,常州市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378.0元,同比增加293.3元,增长9.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8.2%。
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有多方面原因:一是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居民投资意识也逐渐增强,家庭投资渠道拓宽,金融理财方式的快捷化,让居民直接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APP等进行快速理财,提高理财收益。二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近年来城区拆迁力度加大,部分城乡居民在城乡建设过程中享受到拆迁政策红利。三是随着土地确权等政策的推行,农村居民在土地出让(转租)、集体分红收益等方面的收益也稳步增长。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点以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网上交易、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发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集体土地入市增值收益等,都成为惠及农民增收的有利支撑。
五、转移净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2018年,常州市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6928.6元,同比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5.0%,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4%。转移净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城乡一体化加快发展,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全面接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