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统计调查工作法治化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自愿有偿、平等竞争的原则,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以下简称“常州队”)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聘1家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律所选聘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在常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美誉度以及业界口碑。
3.信誉要求:近3年未受到司法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申请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二、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主要服务内容:
1.对常州队日常行政管理、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签订合同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出具律师意见书;
2. 为常州队承办的行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3. 协助常州队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4. 协助常州队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5. 参与处理常州队尚未形成的行政、经济、民事或其他可能发生的重大纠纷事宜;
6. 代理常州队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依法维护常州队的合法权益;
7. 为行政投诉、上访事件、法律纠纷等提供法律意见;
8. 每年至少开展2次法律知识讲座与培训;
9. 处理常州队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二)任期及费用
1.任期:服务期限1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常州队每年对法律顾问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为称职,期限届满常州队将续签合同;如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将另行选聘。
2.费用:法律顾问年度服务费最高限价不超2万元,服务费用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如需办理合同要求以外的诉讼案件及其他法律服务额外产生的顾问费另行支付。
(三)人员要求:参加比选的律师事务所须明确1名合伙人、1名具有律师执业资质、较高业务水平的律师作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固定人员,并确保能根据委托业务需要调动所内其他优秀律师资源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三、比选程序
本次公开比选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比选报名:比选申请人查看比选公告,按公告内容报名。
(二)提交资料: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申报,申请材料须由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项文件资料不予退还。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常州队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申报材料包括:
1.律师事务所注册资料(复印件)、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等基本情况;
2.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及团队成员的简历和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相关的业绩,有关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服务案例;
3.近3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情况的说明;
4.拟为常州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和报价。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时,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密封送至常州调查队综合处(执法监督处)(常州市新北区文源路2号常州海事局大楼8楼808室)。信封上注明“申报法律顾问”字样。
(三)比选评审:常州队组织成立比选评审工作组,根据比选规则,组织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中选人,签订服务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女士 电话:0519-67883088
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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